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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11-17  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学生年终鉴定;

2、学生综合测评;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4、单项奖申报;

5、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评选;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7、先进班集体(要求提供班级人数、英语四级过级率或英语成绩、计算机过级率、公共课及格率、专业课及格率、学生违纪受处分人数及比例、文明宿舍优秀率与合格率、获奖情况等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

8、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奖申报(要求提供各年级英语四级过级率、学院考研录取人数及比例、就业率、课堂出勤率及全校排名、学生违纪受处分人数及比例、文明宿舍优秀率与合格率、创建优良学风的措施等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

9、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建设优秀组织奖评选。(评选有关事项见宿管科的通知);

10、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奖评选。(评选有关事项见资助中心的通知);

1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评选。(评选有关事项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通知)。

二、要求:

1、各年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方案按对应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单项奖奖金发放方案一律按照2013年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2、欠学杂费、住宿费的学生不得参与评奖评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院批准者除外,但比例必须控制在学院评奖评优总人数的5%以内。

3、在测评、评选、评定等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准确反映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尤其注重做好公示环节的相关工作。

4、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按照《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硬性规定严格执行,无符合相应条件者应空缺。

5、优秀学生奖学金将通过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发放,若有遗失请及时补办并于2015年10月15前去财务处收费科登记。学工部将从财务处提取奖学金获得者的银行卡号并交学院核对。

6、各学院务必按照学工部提供的统一格式上报表格(共7个表格),各类材料均要求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其中纸质档材料上加盖学院党委红章。

7、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年度鉴定表,并签署好班级、学院意见(学院意见栏中应加盖学院行政红章)后,统一到学工部签署学校意见并自行带回学院存档。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10月18日前将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的最终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年度鉴定表办理时间在11月份。

附件:

1、2014-2015学年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2、XX学院2014-2015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3、XX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4、XX学院2014-2015学年奖学金评定一览表

5、XX学院2014-2015学年奖学金发放表

6、XX学院2014-2015学年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情况汇总表

7、XX学院2014-2015学年单项奖申报汇总表

8、南华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总结鉴定表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