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总结经验,并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将2014-201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
二、申报条件:
1.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生受益面较广,效果良好。
3.能按要求及时上交周报,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和危机事件,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整体良好,未因学生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
4.班级心理委员管理、激励制度健全,学院、班级、寝室三级心理健康工作网络顺畅。
5.能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并圆满完成任务,工作有特色。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需填写《南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
表》(附件一)和《南华大学2014-2015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汇总表》(附件二),并在10月27日前将申报表格及附加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由学工部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并报校德育领导小组审批。
3.经校德育领导小组审批后,对评选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和表彰。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