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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关于评选南华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11-17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级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研究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党、团、班级组织、各级研究生会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组织各项学术科研、校园文化、学科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宣传报道,成效显著,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在学校、省级等各级媒介平台发表一篇有关我校研究生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

(2)在学院、学校、省部、国家等各级主办单位举办的活动中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获奖。

4.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与奖励办法

1.名额分配。 根据各单位研究生规模、研究生干部人数、举办研究生学术、科技、文体、竞赛活动以及承办研究生楚岳节等各项活动情况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奖励办法。学校对于获得“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位获得者1000元的奖励。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填写《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学院初评与公示

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表,组织评选出拟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研究生会干部由研究生会在民主评议与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推荐拟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于11月10日之前将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交至思想政治与就业指导科办公室(临时办公点:MBA中心二楼),或用顺丰、申通、EMS邮寄至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孙美兰收、电话15096071032;电子邮箱uscyjssjk@163.com

2.各学院可根据《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制定细则,组织评选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表彰及奖励由学院负责。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4.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研究生干部积极工作、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

附件1:南华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南华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