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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文艺部规章制度

发布者:化工学…  时间:2008-10-17  浏览:

 

                                         文艺部规章制度

 

     作为化工学院团学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艺部承担着丰富活跃全院全体学生业余生活等方面的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提高文艺部的工作效率和创新意识,特此制定化工学院文艺部规章与考核制度。

 一、全体干部干事首先要遵守南华大学学生守则,为广大学生做好带头作用,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二、准时出勤,如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负责人请假,以便负责人安排其他人员解决问题。但请假不要超过三次,超过三次或出勤迟到两次者无权参与评优评先,屡次缺勤者取消干事资格。

 三、工作认真,有热情,有责任心,有创新意识,要做到办事公平公正,不偏袒不报复,以身作则,一视同仁。工作疏忽或被举报者,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干事资格。

 四、由于工作需要,服从老师和干部的安排,并按时按质量完成工作,如有工作怠慢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与相应的处罚。

 五、微笑待人,尽量避免与学生发生口角、冲突,有犯者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六、例会时按时出席,迟到两次或缺席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七、全体干部干事学习成绩必须全部过关,如有挂科者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本制度由化工学院文艺部执行,并做出只对事不对人的提前声明,望全体干部、干事积极遵守!

     全院各班文艺委员直属院文艺部,直接负责自己班级的各项事宜,在自己班级中起督促作用。文艺部有直接支配和调动各班文艺委员的权利,如有不服从或违章者,我院会视情节轻重给与一定的处罚。在参加院级以及校级活动中,各班文艺委员要积极配合,第一时间为院文艺部提供人才,这就要求各班文艺委员平时对本班同学的特长进行深入了解,表现突出者酌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