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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者:佚名  时间:2009-11-06  浏览:

  (1)、及时报到。毕业生应在《报到证》有效期内到《报到证》所填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与户口有关的问题可咨询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8160570;与档案有关的问题咨询电话:8282710。
  (2)、档案户口托管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落实单位后派遣关手续办理办理程序:毕业生凭已签《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直接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迁转档案和户口。
  (3)、改派。毕业生调换工作的应该通过单位之间或通过人事部门调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学校改派的分类如下:
 ①、派回原籍而落实的就业单位不在原籍的,可在2年内凭原回原籍的《报到证》、单位接收函或已签《协议书》到学校填写《改派审批表》办理改派,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原来是派遣到单位因调换单位需要改派的,只能在1年内凭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同意改派的书面证明、新单位接收函或已签《协议书》到学校填写《改派审批表》办理改派;并按相关规定交纳费用。
 ③、从原就业单位辞职或辞退,且未落实新单位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应将档案户口托管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而不能退回学校。
 ④、派遣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必须将《报到证》退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