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外出时主持日常工作,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的入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毕业教育以及奖学金管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招生就业、学生违纪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根据校党委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总结、研究、安排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4.负责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
5.组织开展学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学生品德鉴定工作。
6.在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7.指导分团委、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及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工作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校党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