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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22-04-05  浏览:


 根据南华大学教发【2019】9号文件《南华大学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暂行)和学校教务部《关于开展2021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大类培养方案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为顺利开展2021级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我院2021级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长:林英武、王宏青

副组长:余晓秋、张也

  员:何卫民、刘文娟、陈楠、侯三英、吴生焘、龚韬、陶玉强

其职责是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控制各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

2.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长:余晓秋、张也 

副组长:刘文娟、陈楠

 员:其他领导、系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和教师代表(不少于两人)等相关人员为组员,在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本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

 书: 颜晔、柳娟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下设专业分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学工室,具体负责专业分流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专业介绍和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组织专业分流动员会,指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有关学分绩点及公示情况。根据分流原则,确定名单,交领导小组审查无误后进行公示,最终上交学校。

第二条 专业分流方法

一、大类招生专业

1. 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采取前两个学期按大类培养,后六个学期按专业及专业方向培养的模式。

2. 专业分流计划人数

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设有以下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含卓越计划)、制药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合理调控,资源优化”原则进行分流。2021级在院本科生为两个大类,将分流到4个本科专业12个班,具体为:化学工程与工艺4个班(含卓越计划1个班)、制药工程3个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个班、无机非金属材料2个班。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最大容纳情况进行总量控制,确定各专业可接收总人数,分流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人数

已有人数

可接收人数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0

4

96

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

25

0

25

制药工程

99

0

9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70

0

70

无机非金属材料

57

4

53

合计

351

8

343

注:可接收人数=计划接收人数-已有学生数(休学后复学及转入下一年级、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

二、分流程序

1. 专业宣传及咨询。发布专业接收学生人数,面向学生进行专业方案解读;各专业开展专业咨询与指导活动,加深学生对专业的进一步认识,引导学生自主选择专业。

2. 志愿填报。学生只能在所学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并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个学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及自身的个性、兴趣发展方向填报志愿。

3. 遴选办法

学生分别在两个大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进行志愿填报,根据填报志愿择优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总人数超过该专业招收最大限额时,则按照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全部课程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按第二志愿进行分流。

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依据:

1. 专业分流成绩以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总绩点为依据。

2. 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业成绩绩点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并由其负责通过网络等途径进行公示。

3. 学业成绩(绩点)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绩点)=[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四、专业分流排名办法:

1. 专业分流以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总绩点由高至低排序。

2. 如绩点相同,以重点公共基础课程分数由高至低排序,如再相同以重点学科基础课程分数由高至低排序。

重点公共基础课程分数=[化学+高等数学+大学英语]÷3

第三条 专业分流录取办法

一、专业分流录取遵循以志愿加调剂原则。

二、专业分流志愿录取方法:

1. 专业分流时,如学生填报志愿人数低于计划数,不再考虑志愿和成绩,直接全部录取。

2. 专业分流时,如相同批次学生填报志愿人数高于计划数,根据分流绩点由高至低录取计划数,多余人数转入下一批次志愿继续分流。如下一批次志愿人数和前批次志愿人数相加高于计划数,则以下一批次的计划数为基准,按此方法继续分流,以此类推。

第四条 分流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专业分流前,各系部要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了解各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从而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

二、在专业分流实施前,对未取得规定成绩达不到升入高年级条件者不在分流之列,编入下一年级试读学习。学生试读学习成绩合格后可随下一年级分流。

第五条 具体实施步骤

1. 2022年春季开学后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公布分流方案,公示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有关成绩。组织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和专业介绍,接受学生咨询。

2. 学生在网上教务系统自愿填报志愿,操作步骤:教务系统登录-学籍成绩-学籍管理-专业分流。

3. 根据学校教务部工作时间安排,按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汇总,组织考核分流,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全院公示。

4. 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备案并进行编班,学生开始选课等后续工作,开展专业教育与导学。

第六条、有关说明

1. 2020年入学,因故异动到2021级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不参加专业分流。

2. 本办法由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3. 各专业分流结束后再选拔卓越班学生,时间另行通知。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3月28

 

 

 

附件一:

2021级化学化工学院大类分流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大类分流计划,化学化工学院21级化工与制药类和材料类学生分流时间安排如下:

1、各系宣讲时间:202249晚上800

2、学生选专业时间:202249-13

3、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2022414-15

4、学院公示各专业学生名单: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