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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化学化工学院  时间:2019-03-30  浏览: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及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考生的满意度。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院党委纪检委员参加。

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拟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1、考生需达到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教育部划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和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3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研招办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一志愿生源与调剂生源一起参加复试。

四、调剂工作

化学、化学工程与制药工程接收调剂考生,均为全日制计划,各专业硕士生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

专业代码

学位性质

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化学

070300

学术学位

13

全日制

化学工程

085216

专业学位

11

全日制

制药工程

085235

专业学位

10

全日制

 

1、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顺序按如下规则确定:考试科目与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1与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考试科目与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不同的考生,按初试外语成绩、初试统考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2研招网系统调剂

    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48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时间及流程

1、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1941-44日,复试对象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及部分调剂考生。

第二批复试时间定于清明节假期后(具体时间见学院网上通知),复试对象为第一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

2、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按通知要求41日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该类考生一律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费缴纳: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考生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3心理测试与体检: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

六、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总成绩共100分。

复试含三部分内容:笔试(a)、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b)、面试(c),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30%30%40%。复试总成绩=a×30%+b×30%+c×40%

1、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综合(闭卷)、英语翻译能力(可带纸质词典)、同等学力加试,每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不同),具体见学院网站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我院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的,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主要测试实验操作技能与基础知识。

3、面试(满分100):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七、拟录取

1按照教育部及湖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学院对各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60%/a+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3

3、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非全日制

4、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5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7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分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

九、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http://yjs.usc.edu.cn/info/1250/6503.htm)

十、学院信息

1、学院网站:http://hgxy.usc.edu.cn

2、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0734-8282375,杨老师。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