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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流程

发布者:  时间:2019-03-29  浏览:

2019年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安排

4月1日上午8:30-12:00:资格审查,院会议室 第九教学楼407室(9-407)

校卫生所体检、图书馆心里测试

复试科目

专业

时间

地点

面试

化学

4月1日

15:00~18:00

9-407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9-411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9-416

专业课(笔试)

英语(笔试)

化学

4月2日

8:00-10:20

9-4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9-411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实验技能考核

(分批)

化学

4月2日

10:30-13:30

9-615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加试

无机化学

物理化学

化学

4月2日

14:30~18:00

9-407

化学反应工程

化工分离工程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9-411

药物化学

化工原理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9-416

初试未考数学调入专业学位加试

数学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4月3日

9:00~10:40

9-411

 

 

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特此通知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