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复试方案,根据2023年4月14日的复试,现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如下。研招网发送录取通知如超过12小时未确认视为放弃,将自动按综合排名中暂不录取人员进行替补。对复试成绩及上述同学的建议录取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4月29日前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电话:0734-8282375,联系人:王老师。
特此通知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招办
20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