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各二级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
(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
(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拟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
(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
(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根据化学和化工学科(化学070300、材料与化工085600、生物与医药086000)特点,分别建立化学、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等模块复试专家库。现场随机从各专业方向复试专家库中分别抽取复试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学科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委员会成员)担任,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一名纪检委员对复试全程监督以备核查。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时进行考前培训;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4、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疫情防控、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请考生在复试前3天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达到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复试所需场地安排、清洁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在农学里面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顺序按如下规则确定:
(A)化学专业(070300)第一优先一志愿报考学科为以下一级学科或属于以下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070300化学(070301无机化学、070302分析化学、070303有机化学、070304物理化学、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7801药物化学;
材料与化工(085600)和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按一志愿报考学科为以下一级学科或属于以下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材料与化工(085600)、生物与医药(086000)、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5235制药工程。
(B)本科所学专业(化学、化工、材料、制药相关专业);
(C)初试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院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4月1日-4月2日,我院将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复试内容和地点详见我院网站公告。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6日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6日-4月24日,具体调剂复试时间见我院网站公告。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二级招生单位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学院指定的邮箱中(1446171911@qq.com,邮箱主题: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复试+姓名+报考专业),详情见我院的复试方案,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
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我院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加分资格审查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等项目考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3天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审核。
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三)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2天前(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3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15位)。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四)体检
我院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复试费通过转账到南华大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成功后截屏的图片发至学院的邮箱(1446171911@qq.com,邮件主题备注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化学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生物与医药专业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考核、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考核 (15分):采用专业相关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①化学(070300)
相关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②材料与化工(085600)
相关课程: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材料科学与基础
③生物与医药(086000)
相关课程: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学
(3)实践(实验)能力 (15分):随机抽取专业相关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以口头即时作答的方式进行。
(4)专业综合能力 (30分):以口头作答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全面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科研、社会实践表现,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逻辑思维、社会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
(5)外语能力测试 (40分)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听说题目及要求随机抽取,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6)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要求另行公布。
九、拟录取
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录取化学(070300)专业学术型研究生34名,材料与化工(085600)12名和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1名。
(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二级招生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4月1日-4月2日,我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6日-4月24日,我院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5月下旬,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
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3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二、复试纪律及工作要求
1、学院复试方案须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前公布。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学院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正常秩序。
3、学院在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1)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2)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4、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5、在复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
6、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7、学院复试规则和拟同意参加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不接收破格。
8、学院复试过程中须有监督人员在场履行监督职责,调剂考生名单的筛选应由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与考核。
十二、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复试完成后各培养单位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一)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二)南华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表
(三)复试相关材料
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复试相关材料请各学科专业也一并上交研招办存档。
(四)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六)拟录取承诺书。
学院咨询电话:王华敏(QQ: 1446171911;电话: 0734-8282310)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