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湘组〔2016〕135号)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发〔201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全校基层党支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2016年年度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反复谈;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掌握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谈心;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机关职能部门的教职工党员要在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等方面查找问题;教师党员要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色完成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任务,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等方面查找问题;附属医院党员要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查找问题;学生党员要在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查找问题;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在发挥正能量,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查找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以及党员日常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应从其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三、强化组织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全过程指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二)推动具体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三)把握时间节点
本次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工作安排从2017年3月上旬开始,至3月底全部结束。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重点抓好6个环节的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凌敏杰老师处。
附件1:南华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2:《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