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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及制度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4-11  浏览:

校属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进一步完善调研制度。校、处级领导要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结合分工,多到师生反映意见较多的地方去认真进行调研,指导相关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重要调研要形成书面报告。每位校领导每年至少要提交一篇调研报告,供学校党委决策参考。

二、主动服务基层

进一步完善联系基层制度、接待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每位校、处级领导联系一个教学、科研、医疗、后勤保障等基层单位或一个学生班级。每位校领导还应联系一个民主党派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坚持3次以上的接待日活动,每年到基层调研(含听课)不少于20次(其中听课不少于8次)。

三、精简会议活动

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坚持少开会、少陪会,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与会人员范围,一般工作性会议不举行开、闭幕式;坚持开短会,全校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20分钟,一般性、专题性会议不超过90分钟;坚持讲短话,工作报告控制在60分钟以内,领导讲话控制在20分钟以内,大会发言控制在8分钟以内,礼节性致辞控制在5分钟左右。

所有会议应做好会前准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外,会议议题应提前半天以上告知与会人员。一般用多媒体形式汇报,减少纸质汇报材料。

四、精简文件简报

精简文件、简报数量。倡导“短实新”文风,内容与已发文件、简报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文件、简报要严格控制篇幅。

加强文件管理,制度性文件签发前要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廉洁性审查,各二级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政策性文件。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文件,出台之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听取专家意见,或组织听证会,达成共识后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决策。

五、规范检查活动

由党政办牵头清理和统筹各类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活动,完善考评机制,增强考评实效。网络信息中心和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发和充分利用现代办公系统,建立健全相应的基础数据档案。

六、规范出访活动

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不安排出国(境)、出省。不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 、出省活动;严格控制外派出差人员规模,减少校、处级领导出访的随行人员。

七、规范接待工作

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 “对等接待、归口接待、分级接待”和“谁主管、谁邀请、谁接待”,重大接待活动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接待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严格控制规格、标准,严格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校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

八、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执行财务、办公用房及设施器具等有关管理规定,不超预算使用资金,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不超标配置设施器具,调整办公用房时不重复装修;一般性会议不摆放花草,校内会议一般不安排到校外。校内各部门不能用公款相互宴请和消费。校园内不得随意张贴、悬挂横幅标语。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校领导公务用车由党政办按有关规定统一调度。严格控制用车经费。

九、改进新闻报道

多报道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一线的风貌亮点,多报道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经验心得,多报道学校重大决策出台、对全局工作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多报道学校建设发展的进展成效。注重培育、塑造先进典型,营造学术氛围、弘扬学校文化。

十、规范履职行为

校、处级领导要认真履职、积极担当。严格执行分工负责制,对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要及时批阅答复,做到不拖拉;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不推诿;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调查解决,做到不回避。对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稳妥处置。上班或上课前不得饮酒。

校、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党政办、纪委办、组织部、监察处等要加强督促检查,把监督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本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校党委会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全校各二级单位或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