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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0-09-29  浏览: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南华政发〔2014〕43号)和《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青  林英武

副组长:刘慧君  赵玉宝  余晓秋

成  员:刘文娟  阳鹏飞  伍智林  陶玉强  龚 韬  陈 楠  颜晔

推免生遴选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的本科学生)。推免生具体遴选条件按《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南华政发〔2014〕43号)、《南华大学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实施办法》(南华校发〔201916号)、《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381号)等文件中的推荐遴选条件执行。

、推免生工作流程

推免生工作依据《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制定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1)《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分细则》(附件1)

      (2)《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附表1)

     (3)《南华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附件2)

      (4)《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3)

  2、学院组织报名、审查

     学生自主报名,学院核查学生基本条件、成绩及排名。成绩排名数据以教务部最终发布的数据为准。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南华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附件2);

      (2)英语过级成绩单;

     (3)计算机等级证书;

      (4)国际教育相关证明;

      (5)有关科研成果与综合素质证明;

  3、学院组织考察、公示结果并上报

根据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及学院推免生遴选办法,分专业进行推免生候选人综合能力排序工作。学院根据遴选情况,将综合排名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学生申诉。学院将材料审核盖章确认整理上报至教务部学籍办。

      联系电话:0734-8282210,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210

  4、异常情况处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最后两个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者;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优良者或毕业考试未通过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