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院党委纪检委员参加。
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拟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科专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1、考生需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一志愿生源与调剂生源一起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具体操作规程(考生操作手册)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调剂工作
1、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顺序按如下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选拔规则确定:①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排名;②统考科目总成绩相同,业务课1与南华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③考试科目与南华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不同的考生,按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所学专业、初试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2、研招网系统调剂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3、接收调剂专业情况
化学、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接收调剂考生,均为全日制计划,各专业硕士生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位性质 |
招生计划 |
学习形式 |
化学 |
070300 |
学术学位 |
17 |
全日制 |
材料与化工 |
085600 |
专业学位 |
24 |
全日制 |
生物与医药 |
086000 |
专业学位 |
18 |
全日制 |
六、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将会提前3天告知相关考生,复试对象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及部分调剂考生。
第二批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见学院网上通知),复试对象为第一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三天,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学院指定的邮箱:nhdxhxhg@163.com中,详情见学院的复试方案,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提交文件要求: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如:化工-070300-姓名;化工-085600-姓名;或化工-086000-姓名,其他命名方式无效。所有附件请按序号:1-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等等。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考生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两大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水平。各部分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专业课笔试30%、专业综合能力40%、实践(实验)能力20%、外语(英语)能力10%。复试各个环节均在线上面试中完成: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总成绩为100分。
(一)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90%)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笔试(加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1、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笔试(30%):专业笔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不同),具体见学院网站。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40%):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口头作答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4、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20%):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设计考核题目,采用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能力测试(10%)
外语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九、拟录取
1、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60%/a+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2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6、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2、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3、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一、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http://yjs.usc.edu.cn/info/1250/6503.htm)。
十二、学院信息
1、学院网站:http://hgxy.usc.edu.cn
2、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0734-8282375,杨老师。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