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负责单位 |
4月12 日 |
8:00—12:00 |
9教407室报道 |
资格审查 |
化学化工学院 |
体检、 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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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生所、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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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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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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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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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学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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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8:20—10:00 |
9教411室 |
专业综合 |
制药工程学位点 |
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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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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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加试(初试未考高数,调入化工工程和制药工程专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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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学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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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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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615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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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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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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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对象:第三批化学化工学院制药工程(085235)
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