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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16-03-22  浏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现就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适应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研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宏青、聂长明

副组长:刘慧君、林英武

组员:彭建南、邓健、肖新荣 、吴红枚、王延飞、肖锡林

2.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

组长:刘慧君

组员:肖新荣、王延飞、吴红枚、肖锡林、武亚新、杜可杰、

单德才、谢睿、杨泽权、

3. 学院研招工作专家组

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组长:肖锡林

组员:邓健、王小峰、谢睿、何博

应用化学硕士学位点

组长:吴红枚

组员:王国平、王榆元、单德才、聂晓波

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点

组长:王延飞

组员:王国平、阳鹏飞、王榆元、杜可杰

制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点

组长:肖新荣

组员:谭倪、王国平、王榆元、颜雪明、武亚新

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734-8282057,0734-8282734,电子邮箱:liuhuijun@usc.edu.cn

三、复试工作方案

序号

内容

时间、地点

1

1、资格审查(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等)

2、领取报到单

3月24日上午

8点,

研招办

2

考生凭报到单到财务处缴复试费120元/生

3月24日上午,

财务处

3

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体检(交体检费65元/生)

3月24日上午,

医疗中心

4

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

3月24日上午,

图书馆

5

1、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

2、验证(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学籍学历备案表)

3、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

3月24日上午,

化学化工学院

办公室,

9教-406

6

专业综合笔试

(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专业型占30%):

化学综合、应用化学综合、化学工程综合、制药工程综合等

3月24日下午

2:30-3:30,

化学化工学院,

9教-411

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专业型占50%):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月24日下午

3:50-4:50,

化学化工学院,

9教-618

面试

( 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专业型占20%):

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3月24日下午

5:00-5:30,

化学化工学院,

9教-411

7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50)%+复试成绩×(5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学院签订确认拟录取告知书,校外调剂考生还必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不需要)确认“待录取”。教育部录取库返回学校后,学校再寄送录取通知书及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递书。

3月24日下午

5:40,

9教-411

导师见面会,

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

1. 研究生收费标准与学制

按湖南省物价局及南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收费标准:8000元/生.年,学制3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收费标准(学制3年),

工程硕士收费标准8000元/生.年。

2. 新生奖励标准

1)第一志愿硕士生奖励标准:8000元/生;

2)调剂硕士生奖励标准:5000元/生。

3. 研究生奖助体系

除新生奖外,凡2016年所录取新生其它奖助政策均按南华大学《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华政发〔2014〕45号)执行。其资助类别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20000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设置

等级

金额(元/生•年)

比例

入学当年

从二年级起

一等

8000

10%

20%

二等

6000

30%

30%

三等

4000

60%

40%

3)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4)“三助”岗位津贴。由学校设立,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三助”岗位,并通过工作获得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硕士生助教岗位津贴为20元/每教学时。

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负责支付助研津贴,全职岗位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生•月,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

5)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救助遭遇特殊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缓解研究生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特别困难补助的一般标准为1000—1500元。

6)其它待遇。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学校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凭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在没有完成交费之前,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其后再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途径完成相关事宜。

五、录取工作

考生完成所有复试流程后,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学院签字确认拟录取,校外调剂考生还必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不需要)确认“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考生如需变更录取通知书及人事调档函邮寄地址请在研究生处招生办网站下载变更邮寄地址申请表,5月15日前填好后发nhdxyzb@163.com

我校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5月底寄发,除本市市区考生自取外,寄发地址均为考生报名时的通讯地址(与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能不一致)。如果应届生在6月5日前毕业离校的,建议修改通讯地址(一般以寄往老家为宜)。寄发方式均为快递。


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3年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