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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启动 出台6项优惠新举措

发布者:  时间:2015-05-22  浏览:

5月13日下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推进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征兵工作改革的战略部署,总结去年大学生入伍情况,全面部署2015年度大学生征集工作。

会议指出,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战略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育人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级要着眼强军目标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着眼深化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眼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努力把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推动下,兵役机关和教育等部门采取超常举措,落实调整征兵时间重大决策部署,开通“校门”到“营门”直通车,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部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吸引力不强,工作运行不够科学,教育引导不到位等许多矛盾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打破惯性思维,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努力开创大学生征兵工作新局面。

会议明确,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会议强调,2015年是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任务艰巨繁重的一年,也是巩固深化征兵改革成果、推进征兵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

具体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都要设立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明确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和任务指标,各级兵役机关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确定本地区大学生征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所高校,努力实现今年大学生征集数量和学历层次都有新的较大提高;

3、要及早部署、及早展开,深入一线宣传发动,采取调控征集指标、分阶段组织实施、延长体检时间等办法,确保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工作;

4、要严格落实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开辟入伍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志愿参军的合格大学生都能顺利入伍。

今年国防部已于4月1日开通了“全国征兵网”并开始接受网上报名,总部还将颁布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办法,为广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创造更加有利和便捷的条件。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教育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和地市级以上兵役机关有关同志参加了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