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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作好2013年省内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时间:2013-06-07  浏览:


湘教通〔2013〕237号

关于做好2013年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
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2013年我省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已于6月3日正式开始。根据《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湘教办通〔2013〕124号)关于“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资格现场确认,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携应聘者全部材料到省特岗办统一集中办理”的规定,为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省内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资格校内审查工作。
1.各高校依据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册进行校内审查工作。
2.根据《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的内容,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学经验、教师资格证、具备的优先聘用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1)身份证信息审核。审核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2)毕业身份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是本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学历、专业等信息是否属实。具有教学实习经历的报考人员,在审核栏中加以注明。
(3)教师资格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等相关材料(原件),确认是否已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教师资格信息是否符合湘教办通〔2013〕124号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4)优先聘用条件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优先聘用条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内容是否一致。
(5)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审核结论,并签名确认,最后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的“报考资格审查结论”栏中签名,加盖公章。
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携带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应聘资格现场确认。
1.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审核确认后返回给报考人员本人)。
(2)《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2.应聘资格现场确认拟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通知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