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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2011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时间:2011-04-18  浏览: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湘组[2011]19号)文件精神,2011年继续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南华大学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树梁

副组长:赵 红

成员: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委组织部。

二、选调范围

我校201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4.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应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四、选调程序

1.推荐。学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党委配合。推荐工作的步骤:(1)学校各二级学院党委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表明选调去向。(2)各二级学院党委要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者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党委组织部提出推荐对象。(3)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党委等要严格把关,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审定推荐对象名单,人数不限。推荐对象不能同时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党委等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2.录用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选调生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报考选调生的笔试总成绩合格线。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以市州为单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市州在合格线以上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在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获奖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在4月中旬进行。面试试题主要针对乡镇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应试者的能力素质、发展潜质和个性特征等进行测试。

3.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应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按照选调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4.考察。4月下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各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党委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认真考察了解,严格把关,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

5.公示。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选调对象自愿放弃选调生资格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再集中进行审定。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及时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若选调生违约,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工作安排。今年的选调生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所需编制由所在县市区从现有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选调生报到后,各市州委组织部先组织培训,再派遣到所分配的单位工作。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分别由有关市州委组织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试用期为1年。

五、日程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1.宣传动员。2月15日下发通知,召开各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在所属学院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所属学院毕业生积极报考。

2.网上报名:今年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1日至3月3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报名资料高度负责,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肃处理。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不限地域,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只面向本市州。

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学校同时进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5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12日至3月16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费100元/人。

4.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3月19日进行,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30-17:00考《申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推荐表审核。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前,报考人员应提交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表由各二级学院党委集中汇总,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汇总各学院报考人员推荐表签署意见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不单独接收学生个人报送的推荐表。

6.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事编制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未尽事宜请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

附件: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