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标准
1.1学生
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培养目标
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以下内容: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基本原理,并通过文献研究,识别、表达、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法律、健康、安全、文化、社会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4 持续改进
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3. 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1.5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1.6 师资队伍
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1.7支持条件
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化工与制药类专业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补充标准只对数学与自然科学、工程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四类课程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各校可在该基本要求之上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自主设置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1)数学主要包括微积分、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和统计等基本知识。
(2)物理主要包括力学、光学、分子物理学、热力学、电磁学等。
(3)化学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等。
1.1.2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类、工程制图类、电工电子类等,以及设计概论、过程安全、环境与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1.1.3专业基础类课程
化学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
对化工类专业,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过程控制、化工设计等。
对制药类专业,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化工原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物合成和工业药剂学等。
1.1.4专业类课程
各校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身优势和特点,设置专业类课程教学内容。
对化工类专业,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分离工程、化工系统工程等,以及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相关知识领域。
对制药类专业,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药工艺学、制药分离工程、制药设备和制药车间工艺设计等。
1.2 实践环节
主要包括实验、工程设计、实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1)实验: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其中后两类实验中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的比例应大于50%。
(2)工程设计:包括单元设备设计和产品或过程设计。
(3)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等。
(4)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的科学研究、开发或设计工作,以及参加的各类科技竞赛或社会实践等。
1.3 毕业设计(论文)
(1)选题 选题要求按照通用标准执行。
(2)内容 毕业设计包括:运用资料(文献、手册、规范、标准等)搜集所需的信息;技术路线的选择及操作参数控制方案的确定;分析方案的制定;编程或利用现有软件进行装置的工艺计算及典型设备的选型和计算;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等图纸的绘制;生产安全及“三废”治理方案的制定;工程的技术经济评价;撰写设计计算书和设计说明书;结题答辩等。
毕业论文包括:运用资料(文献、专利、手册、规范、标准等)搜集所需的信息;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实验技术路线的探讨及实验方案的制定;实验用仪器设备的选购或设计加工以及安装调试;实验分析方法的确定;实验数据的采集、记录和整理;实验数据的处理;实验结果的分析与讨论;撰写论文;结题答辩等。
2.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从事专业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中,必须至少有一个学历毕业于化工类、制药类或药学类专业。
2.2 工程背景
从事本专业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的80%以上的教师应有3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经历。讲授安全、环保和设计等课程的教师应该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支持条件
3.1 实验条件
(1)实验室面积和实验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要,实验室安全符合国家规范,安全警示标识清晰,装备安全措施有效。实验涉及的危险化学药品均备有安全说明,每个实验项目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
(2)基础实验每组学生数不超过2人;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每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3)每个教师不得同时指导2个及以上不同内容的实验。
3.2 实践基地
(1)要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校内实习基地有科研或生产技术活动,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际项目。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年限在3年以上,实习基地的生产工艺过程覆盖面广,应包含3个以上类型的单元操作过程,有稳定的实习指导教师。制药类专业应有通过GMP认证的实习基地。
(2)学校建有大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